阅读历史 |

我的兔兔走了去了兔兔天国 (第1/1页)

加入书签

在宠物区不说好吃,在美食区不说可怜,这是最基本的尊重和素质。

这句话我忘记在哪儿看的了,但是当我理解这句话的时候,是因为尼克斯的存在。

或许,它成了我的家人。

从我得到尼克斯,带回家,到今天。

我对他很好,他也很喜欢我。

只黏我,我去哪儿都跟着我,别人可以摸他,但是前提是我在的时候,不然他不给别人摸。

冬天他冷了,会来找我。

有一次午觉睡得长了,他直接跳到我床上舔我的鼻子。

他喜欢我追逐他的游戏,我跟着他在家里跑,他会高兴得蹦起来,尾巴旋转、摇头晃脑。

当初得到他,我给他取名“尼克斯”,意为黑夜之神,因为他白毛黑毛都有。

也因为,他带给我无尽的安宁、静谧和陪伴。

写这些文字,我的泪水止不住的流。

他现在就在我脚边,我陪着他最后一程。。

我不敢离开,离开了他会痛苦地哼叫。

我抚摸他的头,他就会安静下来,静静看着我。

有人说:你每天给他吃那么好,有机蔬菜、有机草莓。

如果在宠物市场,他早就死了。

你已经给了他很多了,他很幸福了。

你是他的救赎。

但是,回想起日日夜夜。

坐车时,他会很懂事地在笼子里趴着。

我码字我玩游戏,他会在我不远处躺着,确保我在他视线范围内。

我去房间,他趴地毯上。

我在客厅,他趴沙发上。

也有气人的时候,会咬断我的数据线。

就像捣蛋的小孩。

在《全球职业时代》,他是黑夜女神遗落凡间,被林可捡到的兔子。

在本书,他是林可最忠诚的追随者,也是林可第一个追随者,兔人尼克斯。

有人说,我把他救出了宠物市场。

但是我知道。

这两年,一直是他在救赎我。

是他在救赎我。

谢谢你陪我那么久,只为了救赎一个孤独而复杂的灵魂。

尼克斯,希望你常回来。

因为你,我只觉得鬼魂是温暖的。

下一世,去没有人类的草原,不必救赎谁,做无忧无虑的自己吧。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