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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8章 执中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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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8章 执中

多少人是因人成事,但多少事也是靠人才能成。

一个制度或者政策在庙堂设计的再好,也需要下面的人去执行。

博陵人有幸,遇到了一个良吏用心去执行。

石邑人也是有幸的,因为他们有一个敢于顶住压力实事求是的主官。

但并不是所有人都如此幸福的。

此时在邺城的前殿内,张冲就在翻阅和整理着河北各郡县长史送上来的文书。

在泰山军的制度中,各军长史一职是非常重要的,在权责上是直接可以向张冲密参的。

因为河北的平定,以及对地方的有效治理,张冲将大量的军吏、长史转职到了地方,镇压豪强,平抚四民。

而这个过程中,各长史的密奏权依然还保留着,用以监督地方。

在这些各郡长史的文书中,张冲对如今的分田形势有了一个大体的认识。

在一部分郡县中,郡县长为了完成政事堂关于对土地的政策,存在着过激的行为。

原先政策上是说,这一次分田只是对于豪强来分,拥有土地的自耕农就不分。

而如何区分豪强和自耕农呢?

就是看你有没有徒隶或佃户。

但现在呢,这些郡县主官却选择了更为激进的分田方式,那就是全部土地都分。这肯定是和政事堂的政策精神背道而驰的。

但相关郡的长史也解释了这个情况。

他们讲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全是适应具体形势的权变。

为何这么说呢?

原来当条文刚出了政事堂,下放到各部后,那些河北各地的豪强世家们就知道消息了。

这些人经营河北数代,人情网络密集,谁也不知道会认识哪些人,这些人又在现在的泰山军处在什么位置。

而当这些消息灵通的世家都知道后,立马就利用了政策的漏洞,试图逃过这次分田。

你政策不是说自耕农不分田嘛,那我也可以是自耕农。

他们利用政策到地方的空窗期,不断将族内的田产分到各族人名下。通过分户自立的方式,土地直接流转到了下面族人手上。

而这些族人们也不收仆隶,在标准上就是自耕农。

所以当这些郡县长开始收到分田政令准备执行的时候,就遇到了一个非常尴尬的情况。

那就是遍看全县,自耕农就如雨后春笋一样,破土而出,一个豪强都没。

遇到这种情况下,这些郡县长能怎么办?

他们当然也可以直接向上面交差,说境内情况比较特殊,没有豪强需要斗争。

但这些能被派到地方扶政的,先不论能力如何,但有一个算一个都是随泰山军走到现在的,忠心听命自不在话下。

更不用说,随着后续政事堂编纂的《各县分田若干问题》下发到他们手里,他们都学习了附在里面的那篇《分田论》。

这篇由政事堂首席门下所写的文章,自被他们当成了绝对的正确意识。

既然分田的主旨之一就是通过土地分配进行里社黔首的动员和确定泰山军的基本盘。

那这田就无论如何都要分。

但他们又没办法识别哪些自耕农是原先的豪强,索性就全部土地都征来分了。

张冲看到这里,原先心里的气也就消了。

要是在四五年前,张冲刚来这的那会。要是看到下面阳奉阴违,他早就办了这些郡吏了。

但随着处理政务的经验日渐多了后,张冲却也有些理解了。

你说那些过激手段的郡县吏们是故意要和政事堂对着干?不,实际的结果恰恰是,他们领会到了政策的原则和精髓,然后根据现实情况来权变。

尽管这种权变好像在结果上与政策本身的条文是背道而驰的。

但这就是实际工作的真实情况。任何先定的政策都不可能不多不少地恰好应用。所有执行者都要用他们自己的经验和智慧去判断现实情感,因而做出权变。

而且就其张冲的本心,至少目前为止,他对于下面主官们的过激的权变并不反对。

在张冲看来,不同时期的手段是不同的。

在目前来说,也就是事业的初期,为了更广泛的动员和争取穷困黔首,在作风上要大刀阔斧,甚至要用暴力去发动。

而等到外部局势有了稳定后,就需要一定程度上缓和一下。

而这个顺序是不能反的。就像对豪强们,是不能和平团结的,必须要有斗争有团结,而且是先斗争,再团结。

这是一个基于实际情况而总结的手段。

张冲就是这样辨证的看待激进和温和的执行手段的。

温和意味着团结、秩序、建设,激进意味着斗争、活力、破坏。这两种手段,泰山军都要用,都要硬。

所谓不破不立,不矫枉不能过正,只有通过坚决的斗争,才能激发广大黔首的斗争热情。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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